合辦機構 | ︰ | 羅氏慈善基金、教育局 (由羅氏慈善基金贊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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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 | ︰ | 結合過往三屆《中港兩地姊妹學校文化交流奬勵計劃》及《通識教育奬勵計劃》的經驗,鼓勵本港學校推行兩岸四地(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、台灣)文化交流及專題研習計劃;藉此拓寬學生視野和學習經驗,並增進本港教師相互間之專業交流。 | ||||||||||
對象 | ︰ | 全港中、小學校 (包括官立、津貼、直資、私立及特殊學校) | ||||||||||
計劃要求 | ︰ | 所有計劃必須於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期間開展及完成。有關小學組及中學組的要求詳情,請參考申請指引。 | ||||||||||
奬項 | ︰ | 小學組及中學組分別設10個和15個得奬名額。每間學校可獲得港幣$30,000奬金,用以執行計劃;其中最少港幣$15,000必須用於資助最少5名有需要學生參與港外考察行程。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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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書範本 | ︰ | 在此附上部份較優異的獲獎計劃書,其中於撰寫手法上,各有優異及具參考價值之處,亦有待改善的地方。 謹供各校參考,盼能達到互相勉勵、交流之效果。亦謹此鳴謝以下學校樂意公開計劃書內容,以助促進各校交流。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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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計劃書上出現的校名及其他機構的名字已被覆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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